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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4-03-25 15:21:29信息来源: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公安分局字体: [ ]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指南》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本机关以下信息:

区公安分局领导及分工、区公安分局工作机构职能及设置情况等;

区公安分局职能部门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信息;

区公安分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招标采购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区公安分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武汉市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网站和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政府网站发布。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于时效性较强的政府信息,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或者在实施前予以公开;有效期内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本部门网站保存至少2年时间。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武汉市公安局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分局(钢城分局)警务指挥处负责本机关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分局(钢城分局)警务指挥处;

办公地址:武汉市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建一南路9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27-86385669;

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武汉市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建一南路99号;邮政编码:430080。   

(二)申请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果博东方 (钢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该《申请表》可以在武汉市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门户网站(网址://guoboeast.com/)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方式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向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委托申请的,应当提交相关委托手续)。

②信函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果博东方 政府门户网站(网址://guoboeast.com/)“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子栏目“依申请公开”中进行《申请表》线上下载)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到:武汉市公安局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分局(钢城分局)(武汉市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建一南路99号)。

③网站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专栏(//guoboeast.com/zfxxgk/ysqgk/)提交在线申请时请根据页面提示提供真实信息,并确保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四)申请的处理

①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本机关将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对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包含以下几类答复情况: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对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不予公开或者可以不予公开规定。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收费说明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武汉市公安局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分局(钢城分局)警务指挥处负责本机关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分局(钢城分局)警务指挥处;

办公地址:武汉市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建一南路9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27-86385669;

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武汉市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建一南路99号;邮政编码:430080。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果博东方 (钢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法人及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名称(标题)、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特征性描述(检索关键词)*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表中标注*必填项,个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不完整的按照要求补正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