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4-09059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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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化工区)节能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的通知 | 文 号 | 青政办〔2024〕4号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化工区)节能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化工区)节能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13 日
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化工区)节能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
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推进全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根据《武汉市节能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攻坚,强化支持保障,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争取下降15.5%。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业领域节能攻坚行动。全面推行源头节能、结构节能、技改节能、绿色节能等,重点抓好钢铁、石油、化工、能源加工生产等高耗能行业节能攻坚,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发光伏、参与绿电交易和使用绿电。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炼铁、炼钢、炼焦、炼油、乙烯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标杆值水平。
1.钢铁行业。服务、督促武钢有限开展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开展100%产能工序能耗达标行动,炼铁、炼钢、炼焦等重点工序能效达到国家标杆值水平;服务武钢有限实施高炉冲渣水余热回收利用、焦化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改造、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三期)等系列节能技改及绿色发展项目;服务参与省内、省间绿色电力交易,支持规模使用绿电。支持武钢有限建设高品质硅钢生产基地,建设新能源无取向硅钢和高端取向硅钢项目。到2025年,武钢有限节能技改项目实现节能量20万吨标煤/年,吨钢综合能耗下降2%以上,力争达到3%。(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武钢有限)
2.石化行业。服务、督促中韩石化实施能效提升行动,全面挖掘节能潜力,加快实施装置余热回收、蒸汽管网系统优化、设备节能增效等节能项目,落实新技术、新材料应用节能、管理节能等措施;支持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原料结构节能,加大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到2025年,吨原油加工综合能耗下降5%,吨乙烯生产综合能耗下降3.5%,技术改造节能1万吨标煤/年。炼油、乙烯等重点工序能效达到国家标杆值水平。(牵头单位:化工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发改局、中韩石化)
3.化工行业。服务督促化工园区重点化工企业实施能效提升行动,开展工业余压余热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企业推进清洁生产,采用最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积极创建“绿色工厂”,加快建设绿色化工园区。严把项目能效准入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园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公共服务共享与循环使用的“大循环”,企业间能量和物料循环利用的“中循环”,以及企业内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小循环”,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石化产业链延伸、补链,引入横向耦合节点项目,促进各产品“连线成网”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做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实现“产品项目一体化”。(牵头单位:化工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发改局)
4.能源加工生产行业。支持果博东方 热电厂、钢电股份等重点火电企业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实现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逐年下降。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能力,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导、建设协调和过程管理,力争能上尽上,应上尽上。(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二)实施交通领域节能行动。大力推动绿色出行,支持公共交通发展,落实全市统一要求,到2025年,全区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超过80%,公众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积极发展节能交通运输装备,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政府集中采购新增和更新的普通公务用车,原则上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不低于80%,积极推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的示范运营。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50%以上。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设改造49个集中式充电站、8个换电站、16000个充电桩。到2025年,全区交通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实施建筑领域节能行动。辖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辖区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能效水平由65%提升至72%。推进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太阳能光伏、光热与新建建筑工程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到2025年,建筑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 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屋面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新建厂房屋面光伏覆盖率达到50%。 (牵头单位:区城建局;责任单位:区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实施重点项目节能行动。强化源头管理,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落实“两高”项目准入前联合会商机制;严把新建项目能效关,以行业基准能效水平开展项目节能审查。严格落实《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加强新建项目事中事后节能监察,节能审查机关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2021年以来通过节能审查批复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验收,节能主管部门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加强能源消费智能监控,完善重点用能单位及数据中心能源在线监测系统。(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实施重点企业节能行动。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督促其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全面摸清本单位能源消费家底,深挖节能潜力,针对性制定节能措施和工作计划,力争完成省发改委下达的“到2025年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强度较2020年下降4%”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园区经发局)
(六)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行动。强化公共机构节能意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做好节能表率。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制,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大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响应全市推行的“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牵头单位: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公节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全区各党政机关、各事业单位)
(七)实施全民节能行动。支持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服务等产业,大力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技术改造等新型服务业,建立绿色低碳经济产业链。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鼓励各行业、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引导和支持辖区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园区等采取光伏发电替代、实行能源托管等节能措施。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光伏一体化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片区改造建设太阳能屋顶,坡化设置光伏发电设施。加强节能宣传,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提倡和引导公众节约用能、绿色消费,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推行绿色生活新方式。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房管局、区城区更新局、区教育局、各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节能领导工作小组。成立以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发改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局、科经局、化工区经发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规划分局、城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公节办、区机关运行保障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的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果博东方(中国)官方网站 (化工区)节能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发改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节能目标管理。区发改局负责统筹全区节能工作,按照重点领域、重点园区、重点工作、重点单位将全区“十四五”节能目标及年度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区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对节能目标考核。各单位对照本方案,负责有关节能工作,并承担目标任务。按照“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制度,开展“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三)完善产业能效标准体系。及时调整节能标准,配合市级部门制定修订能耗限额、建筑、工业等相关地方标准、武汉市产业能效指南等,引导行业、企业主动对标达标。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团体、企业标准。
(四)推动节能市场化发展。大力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模式,加快实施公共机构综合节能改造。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及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五)强化能耗统计分析研判。全面落实原料用能和可再生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统计规定,配合市统计部门重新核算2020年能耗强度基数和“十四五”各年度能耗强度,分析评估当前及“十四五”后半程全区能耗强度下降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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